一、竞赛规则
(一)选手须知
(1)参赛选手本人身份证到组委会领取参赛证,持参赛证与本人身份证参加比赛。
(2)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。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。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。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、逗留。
(3)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,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、工具书、辅助调音电子设备等带入赛场。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。
(4)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,如有特殊情况,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。
(5)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,如遇问题需举手向监考人员提问,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
(6)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,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。离开比赛场地时,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。
(二)赛场规则
(1)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,着装整齐。
(2)各赛场除现场评委、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,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。
(3)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,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,不得影响比赛进行。
二、赛程安排
